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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招生机构及职责

    在厅党组领导下设立省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省初中课改实验区的学业考试和非课改实验区的毕业、升学考试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组织中考命题、审题、试卷印制、统考、评卷、发布成绩;负责收集管理考生升学考试报名信息和报考志愿信息、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入围分数线;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高师、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单位设立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市县(单位)的中招报名、报考、毕业和升学考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档案以及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

    中等学校和高师、高职院校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 ·  各市县若需公告信息请与省招办联系
       新添加各市县(单位)考生加分特征十六项,补充省级考生加分特征一项,请招办、中学用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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